不少人在淄博二手房未过户的时候,因为一些原因想要不继续,这个时候反悔可以吗,需不需要负违约责任呢?房屋未过户,买卖能取消吗?
1、买方反悔不买
卖方可以拒绝,买方不得要求返还定金。如果买方在签约后反悔不愿继续交易,好的方法同样是双方达成和平协议解约,但如果不能协议解约,就要按签订的合约解除合同。交了定金的,根据《担保法》,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,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。对于签约之后的反悔,就算房屋未过户,守约方都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弥补因毁约方违约所受的损失,所以在签了合同之后,如果要取消交易,双方能达到和解,否则吃亏的是毁约方。
2、卖方反悔不卖
买方可以不答应,并要求卖家赔偿。不少业主在签了合约之后觉得亏了,这时候房屋未过户,这时候卖方如果想取消,分两种情况:
一,如果卖方还没有构成违约,双方可以进行沟通,尽量按合同履行。
二,如果买方不接受和解,此时卖方执意拒不按合同履行,到了约定的日期,不配合进行违约金。
买方均可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,其损失构成主要包括:双倍定金或者违约金(注意:定金违约金不可并用,只能选择其一,往往取价高者)、买方已经支付的中介费、房屋的差价损失。
3、淄博二手房没过户,赠与能撤销吗?
尽管签署了赠与合同,但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不同,《合同法》一百八十六条一款规定: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”。因此,法律赋予了赠与人方面的撤销权。所以只要没有发生产权变更,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,把房子要回来。但是,以下情况,赠与方不得随意撤销:
①、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
公证本质上来讲就是对法律行为、协议、合约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证明,并且一经公证即具法律效力。赠与合同一旦进行公证,可标明赠与人的赠与意愿清晰,所以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。
②、具备社会公益、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
不管是否经过公证、不论是否发生产权变更,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。我国《合同法》一百八十六条规定: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具有救灾、扶贫等社会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前款规定。
综上,根据《担保法》规定,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,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;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,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;《合同法》规定: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”。所以,就算淄博二手房未过户,想要取消的话,也要注意是否会造成违约、需要承担额外的赔偿。
上一条: 淄博房产网说房产转让的方式
下一条: 淄博二手房交易流程
相关行业知识
- 临淄房屋过户手续的相关问题有哪些?
- 临淄二手房交易合同文本出炉,快来看看!
- 在进行临淄二手房交易的时候,要注意房产证的重要性
- 淄博二手房交易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类房产
- 要怎样进行临淄二手房的过户?
- 淄博房产信息网教你怎样进行淄博房产过户?
- 临淄房产中介教你如何检查房源的好坏?
- 进行临淄房产交易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
- 临淄房屋过户注意事项
- 临淄房产信息为业主提供交易帮助
- 淄博房产网说房产转让的方式
- 在什么情况下淄博二手房不能办理过户
- 买临淄新楼盘新房是去售楼部,还是找房产中介
- 如何判断位置偏远的临淄新楼盘是否会增值
- 临淄新楼盘房产证办理好后要及时做什么
- 临淄房产中介说客户购买心理分析及楼盘销售方法
- 临淄房产交易后如何办理房产证
- 淄博房产信息网说购房税是多少?购房需要哪些资料?
- 淄博房产网说二手房怎么办理过户流程
- 淄博房产信息网介绍什么时候买房比较便宜